北进这段时间,宣冲在自己系统中翻找历史资料,完善自己本家功勋赏赐制度,也就是相对于武恒羽那儿“上篇”
所对应“下篇”
的“血酬”
公式。
而最终呢,宣冲经过换算后,确定目前王朝的农耕生产力下,血酬公式应当是“一命十奴”
。
——即大军战损一人,必须要找十个人为奴。
因为养一个脱产士兵,需要十个人供应生产力,(工业时代则是另一个标准,一个人能养活两个人,所以后世国际人道主义共识中,无论如何都不能屠杀,而是将战败者变成殖民地。
)
所以啊,宣冲在自己系统上写出自己感悟。
军事上的文明性就是:通过更合理的挤出战败者的价值,维系血酬支付。
减少对战败者的“性命迫害”
。
武飞:所有战略也得按照这个基础公式来布局,如果己方军事上没有优势,无法维持一命十奴的血酬标准,要么收缩减少对抗,停止对抗,要么趁早思考识时务者为俊杰,趁着自己手上还有武装作为筹码,进行谈判,加入其划定的秩序。
在大营中,武飞捏着毛笔添上了一笔:一套行之有效的血酬规则,对于军事集团来说,需要考虑的就是“军事占用人力资源时”
,需要调动多少劳动力进行填补。
而从其他区域调动的劳动力所填补的资源,必须是“军事占用”
,不能让这个“劳动力供应”
逐渐被“非军事既得利益集团”
给榨取。
所以“奴”
应当仅限在一代。
即十个奴赔一命,但奴的子子孙孙不应当持续背债,同理功勋子嗣在没有付出“血的代价”
时,继续享受“奴二代”
供养,这就不合理了。
八旗的铁杆庄稼这种子子孙孙享受祖辈的血酬,是最经典反面教材,本应当一两代就结清的“血酬”
成为了无限透支的支票。
血筹功勋是应该代代进行“述职”
,根据每一代血劳评职称,不能变成金饭碗传承。
而这个代代评血劳的职称,就是“秦法的爵位”
。
《荀子·议兵》早有定论,国家厚赐的“魏武卒”
是难以持久。
魏武卒巅峰时期五万,秦锐士巅峰时期六十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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