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罢了。”宁国公止住武安侯的动作,“留他一命吧,眼神倔,是个习武的好苗子,和你家煜行小子一样。”
听了他的话,武安侯停了拔剑的动作,大抵是那句——和煜行小子一样。
煜行。
这位口口声声要杀了他的大人的儿子吗?
宁国公拍了拍他的头,听闻他没有父母,便开口,“往后跟着我干,小蛮子。”
李肆书能感觉到刚刚那位武安侯似是真要杀了自己,又因为一句煜行小子敛下杀意。
他被宁国公拍着头,久违的温度让他眼眶有些发红,口齿里因为血肉的血腥味近乎让他呕出来,胃部翻涌。
他想,世上如此不公。
……他分明也想有人疼惜。
随后的李肆书随着宁国公习武,他天赋异禀,很快在战场杀出来一条血路。
那双松绿色的眸子昭示着他的身份——一个蛮子。
一些被他杀了的蛮子死之前,还盯着他那双被血染了的双眸,近乎目呲欲裂,嘴里也会吐出几句蛮族的脏话。
似是恨他,恨他分明与他们一样,却站在了另一处,拔剑相向。
军中虽因为他的血统对他抵触颇多,李肆书前几年性子孤僻,一直受排挤。
要不是床上被泼了水,要不是剑被刻意搓了。
宁国公知晓了,扫过他,“和十七一个孤僻性子,多笑笑,他们自然待你好。”
随后李肆书摩挲出来了个豪放性子,笑着露出牙尖,喝几顿酒便能打成一片,称兄道弟。
多年下来,也便没了风言风语与对他的歧视鄙夷。
但他依旧记得两个名字。
煜行,十七。
一身的战功让他被宁国公举荐成了新建立的玄麟卫指挥使,京中的贵族子弟不比边境的粗人、武人喝几顿酒便能好。
李肆书一双绿眸子,一张混血脸,哪里都讨不得好,又到了一开始人人厌弃鄙夷的状态。
但他不怎得在意,恪尽职守,做着忠心的鹰犬。
只是偶尔瞧着杏花会想,他娘如今活得可算安好?
倦春倦春,他有时也想喝着酒,在春日里睡去,总归是世事繁杂,他端着一张爽朗又豪气的皮,装不下去,受尽了厌倦,不如随着杏花凋零。
后来,他被调去当了公子的侍卫,防着那位……煜行。
他终是见到了曾被人放在口中的煜行,与十七。
曾经武安侯手心里的天之骄子煜行,满门抄斩,沦落为奴。
而如今,被宁国公捧在手心里的十七,日日呕血,命不久矣。
人的风华如此短暂,像春日枝头的一枚杏花,刚刚熟透就面临腐烂。
李肆书垂着眸,敛下回忆,指尖摩挲着驾马归来之时,买的糖糕。
糖糕被他捂在胸口,明明凉了,却还带着一丝余温,灼得他胸口发烫。
他想,他不该落荒而逃。
哪怕胸口酸涩,不知是何种情绪,只喉头堵了棉花,也至少该把这糖糕,给公子才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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