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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们的韦勒大司农,马师傅,酿的葡萄酒。大桶的都献给羌王了,这是他从长安带来的最后一些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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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木安知道冯啸说的马远志,一个和他一样,被羌人视作胡种的人。韦勒部,早在他们蒲类部崛起前,就已经消亡了,而这个马远志,看起来精神抖擞,拉着冯啸在红花渠周围探勘种葡萄的地方,冯啸也耐心地帮他招募附近的羌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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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们这个酒,在金庆城的贵人里,已经传遍了,”叶木安与冯啸碰杯后,抿了一大口葡萄酒,指着两盘肉和点心道,“这两样吃的,倒很新奇,是什么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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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这个肉,叫夹沙肉,阿燕的拿手菜。把猪肉先用酱汁煮熟,再去油锅里炸,最后夹着我们越国的红糖,铺在糯米上蒸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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冯啸一边解释,一边用筷子拈了几片红亮油润的夹沙肉,放在叶木安面前的碟子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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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为早就观察到蒲类王不会用筷子,冯啸给自己夹完肉,是用拇指和食指捏着,送进嘴里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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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木安明白冯啸顾及他的习惯,心里一暖,干脆抓起筷子道:“你说的那些汉话,太快了,我没怎么听明白,不过,你们汉人用筷子吃东西,我可以学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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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笨拙但努力地操纵一副竹筷,好歹把带着沙糖粉和糯米粒的肉片,成功送进嘴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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嚼了咽下后,犹如发现了宝藏般,眼神放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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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原来,这就是猪肉的味道!比牛羊肉还好吃!”叶木安舔了舔胡髭上的猪油,去就了一口葡萄酒,由衷赞美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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蒲类一直来都是游牧部落,牧饲牛羊,此前西平府附近那个被冯啸用竹子饮水灌溉、缓解旱情的蒲类小村,倒是在转为农耕生活后,养了猪,叶木安匆匆几日,也未吃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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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日尝了冯啸端出的这道菜,着实是新鲜又惊艳的体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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冯啸则略有些诧异地问道:“猪肉是金庆城附近农人养的黑猪,倒的确比我们越国的猪肉,骚味轻,更嫩。但我们这个做法,很甜,是为了迎合羌人婚宴要有一道甜肉的习俗,而准备的。你吃得惯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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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吃得惯呀,”叶木安毫无迟疑道,“阿啸姐,我们蒲类人,也有一道很甜的肉菜做法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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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木安比划着说了,冯啸转头对阿燕道:“有趣,天下之大,庖厨的法子,真是五花八门,回头咱们也试试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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